欧盟委员会最近公布的一项新的研究表明,欧盟成员国在《欧盟木材法案》(EUTR)执法人员进程方面不存在极大差异,造成不少木材进口企业有机会躲避法律责任。此研究跟踪分析了各欧盟成员国的《欧盟 木材法案》主管机构在2017年6月-12月期间依据《欧盟木材法案》拒绝积极开展的核查情况,结果显示,各成员国在运营商投入进口木材及其产品进欧盟市场方面的监测力度不存在极大差异。一些国家进口了大量高风险热带木材,却没能对进口企业积极开展有效地的核查。
例如,比利时是欧盟第一大热带木材进口国,在此研究期间却只积极开展了两次核查。法国作为欧盟第二大热带木材进口国,只积极开展了14次核查,且没对企业实行尽责调查体系的情况认为任何问题。
与之忽略,德国在同一时期积极开展了103次核查,找到被核查企业有三分之二没能创建和实行有效地的尽责调查体系,以确保木材来源的合法性。根据核查结果,德国向企业印发了47个排查通报,并对5家企业实行罚款惩处。《欧盟木材法案》执法人员进程与标准不一,使得企业告诉他们在一些国家会受到核查或被核查的几率十分小。这毫无疑问给了他们钻空子的机会。
解决问题这一问题的唯一方法是,在欧盟内部统一执法人员进程与标准,确认核查数量与质量标准,同时采行合理的先前处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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